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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購置補貼暗藏玄機 補貼過高會帶來危害?

作者:中國農機化導報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6年04月18日 收藏

  在國家購機補貼政策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幫助下,農機的購機壓力降低不少,很多地方出現(xiàn)了盲目購買農機,導致當地農機過剩,還有很多農機質量不達標,配套設施不足、維修等問題。政府花費大筆資金,想做一件惠農的好事,為什么卻導致了這種局面?

農機購置補貼暗藏玄機補貼過高會帶來危害?

  補貼率設定的玄機

  在購機補貼政策實施中,“補什么?補多少?如何補?”是三個首要問題。在政策設計之初,設計者對補多少的問題是經過仔細研究的。將初始補貼比例確定在30%,有比較充分的依據:

  農民要占主體,拿大頭。農民是農機化市場的經營主體,也是購機主體,應該承擔投入的主要部分。“官辦農機化”的老路已被實踐證明是一條死路,因為在農機化生產經營活動中,只有經營者對投入負責任,才會有好的經營效果。而讓農民負責任的**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一定要將他們的自身投入作為主體,政府只起輔助作用,通過補貼支持,引導其發(fā)展。

  補貼率的高或低將帶來市場波動。一般發(fā)達國家在實現(xiàn)農機化過程中,都經歷過對購機開展補貼的政策階段,一般補貼率設定在10%至50%之間。補貼過低,政策拉動力不足;補貼過高,一方面會造成農機化市場的大幅波動,另一方面可能造成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因此,補貼率定在30%,是比較科學合理的數值。

  “定比補貼”到“定額補貼”

  進入到實際操作階段后,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復雜性開始凸顯。在沒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時,農機市場上只有買方和賣方,是一個兩方博弈的自由競爭市場。實施購機補貼之后,形成了三方博弈的局面,需求(農戶)、供給(產銷商)、補貼(政府)三方共同影響市場。

  原來在自由競爭市場下的農機市場銷售價格,在補貼的影響下會產生變異,也就是補貼基礎會變異。在定比補貼方式下,當補貼率確定后,農機生產銷售企業(yè)在利益的驅使下,會千方百計地提高產品的補貼基準(產品價格),以便獲得更高的補貼額。

  比如A、B兩企業(yè),都生產同類型拖拉機。原市場售價分別是9萬元、10萬,分別補貼2.7萬和3萬元。為了獲得更多的補貼,A企業(yè)會向B企業(yè)的產品價格看齊,甚至價格定得更高,自然第二年的售價可能分別為11萬元和13萬元,第三年可能更高。大約在執(zhí)行定比補貼兩三年后,陸續(xù)有省市開始試水“定額補貼”。2008年起,農業(yè)部全面推行定額補貼,即同類型農機產品采用一樣的補貼額。

  兩種補貼方式的比較

  直到今天,仍然不時有回到“按比例補貼”的聲音出現(xiàn)。從理論上說,“定比補貼”指向精準,引導明確,易于操作。但是,在行政監(jiān)管跟不上、市場環(huán)境不誠信的背景下,可能引發(fā)被補貼產品的價格瘋漲,稀釋政策效果,導致政策失靈。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定額補貼有更強的可操作性。采用定額補貼以來,確保了購機補貼政策實施的持續(xù)平穩(wěn),有效抑制了一度虛高瘋漲的農機產品市場價格。但補貼額的確定,難以做到精準。一是分檔的合理性問題。“宜粗不宜細”的分檔原則,簡化了分檔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卻使得補貼額的確定失之粗放。二是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xiàn)象。同類型產品中,低端產品獲得了更高的補貼率,而高端產品處于劣勢,不利于農機產品的升級和創(chuàng)新,也部分違背了購置補貼的政策初衷。農業(yè)部目前規(guī)定“補貼率按照不高于該檔所有產品近年(或上年)市場平均價格的30%測定”,這無疑是目前的一個**優(yōu)選。

  過高補貼帶來的危害

  過低的補貼自然會降低農機購置補貼的政策效果,**不濟,也就是回歸自由市場機制。相反,在我國農機購置補貼的各地實踐中,不合理的過高補貼卻屢屢出現(xiàn)。地方出臺農機高額補貼政策的原因有多個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希望用高額補貼的手段,推動某一類機械化作業(yè)超常規(guī)發(fā)展,以迅速解決當前面臨的難題,如近期圍繞秸稈禁燒的相關機具;二是農機化主管部門希望對某一類機具的發(fā)展加以重點引導,如曾經的水稻插秧機;三是企業(yè)通過政策攻關或虛報成本價格,從而獲得政策傾斜。高額補貼確實可以在短時間內迅速提升某一類農機具的擁有量,造成農機市場的暫時繁榮。但是,這種發(fā)展方式對地方農機化的長期健康發(fā)展有不利影響,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方面:

  市場失衡。補貼區(qū)域內購機量劇增,實際上是市場需求的提前釋放,市場的均衡性和持續(xù)性遭破壞,后續(xù)市場會表現(xiàn)為銷售量的大起大落和銷售價格的大漲大跌。

  經營低效。農民在低投入甚至不投入的誘惑下盲目購機,但是一定時間內,區(qū)域總作業(yè)量不變,大量新增農機具使用效率低、閑置率高,不能產生高的效益。

  地方財政資金外流。與相鄰區(qū)域補貼額差別越大,越容易誘發(fā)違規(guī)倒賣。有些較長期實行高補貼的地區(qū),甚至出現(xiàn)了專門從事倒賣補貼機具的產業(yè)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成為不法分子牟利的新手段。而對于實行高補貼的地方政府,則實際形成地方財政資金的外流。

  使用周期縮短。造成農機產品過度更新,極大地縮短產品使用壽命周期,催生了我國農機經營粗放式、高投入、低產出、靠補貼的低效率經營模式。

  放大“劣幣驅逐良幣”效應。例如,對市場平均價格10萬元的拖拉機補貼8萬元時,市場上**先被搶空的,卻是售價僅為7萬元的機器。花很少錢甚至不花錢使得農民購機者對品牌、性能、質量、服務的認知敏感度下降,正常市場競爭被破壞。

  增加公共服務壓力。局部激增的農機具會突然加重農機化公共服務的壓力,加劇農機維修難、行路難、停放難的局面,農機生產的安全、農機經營市場的規(guī)范都是需要同步應對解決的課題。

  加大購機補貼資金不足的矛盾。目前,在我國不少地區(qū),中央財政購機補貼資金仍處于供不應求的局面,地方政府的高補貼往往捆綁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形成所謂的“累加補貼”。更有不少農機經銷商為搶占市場份額、牟取高額利潤,不惜孤注一擲,采用“差額購機”的方式營銷。一旦銷量暴漲,必然導致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出現(xiàn)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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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camn.agri.gov.cn
  • 游客
    發(fā)布于2016-04-18 20:06
    干活的拿少量補貼,不干活的拿大量補貼。比如跨區(qū)作業(yè)的農機手,他們的農機比在家的合作社農機干的活要多不知多少陪。乃而跨區(qū)作業(yè)的只能通過合作社買農機!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 游客
    發(fā)布于2016-04-18 18:44
    對了,說的太對了,現(xiàn)在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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