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微信
小程序

云南省開展2018年第三批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農業(yè)機械鑒定站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8年08月30日 收藏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根據《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和《云南省農業(yè)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云農機〔2018〕3號)要求,為做好2018年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與資質要求

  (一)投檔產品范圍和分檔須在《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見附件1)和《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見附件2)內。云南省2018年第一批、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審核通過的投檔產品不用重新投檔。

  (二)補貼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三)以柴油機為動力的產品需符合《環(huán)境保護部關于實施國家第三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號)要求。裝配低于國三排放標準柴油機的產品不得申報。

  (四)被農業(yè)部明確取消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產品或企業(yè)不得申報。

  (五)年度內國家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jiān)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申報。

  二、投檔方式與要求

  2018年補貼產品投檔遵循生產企業(yè)自愿原則,采用自主投檔的方式,通過登錄2018年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和2018年云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系統(tǒng)(以下簡稱系統(tǒng))(網址:http://112.35.61.26:2018/),點擊自主投檔按鈕,進行注冊(企業(yè)務必牢記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用于生產企業(yè)登錄),完善企業(yè)信息,按照《云南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系統(tǒng)生產企業(yè)功能說明書》(見附件3)自主投檔,所有上傳材料必須為原件掃描件,不接受紙質材料的報送。

  為方便生產企業(yè)做好自主投檔工作,我站創(chuàng)建了云南省農機投檔系統(tǒng)QQ交流群,群號為678493571,QQ交流群主要功能是及時答復企業(yè)關于自主投檔系統(tǒng)相關操作問題,并為企業(yè)自主投檔工作人員提供相互交流的工作平臺,請有需要的企業(yè)以(企業(yè)名稱+姓名)的形式加入QQ交流群,因群人數有限,每個企業(yè)僅限一人加入。

  三、申報時間

  網絡申報時間2018年8月30日至9月9日。

  四、材料內容

  每個投檔產品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農機生產企業(yè)承諾書(從系統(tǒng)中下載,經企業(yè)法人代表簽字加蓋企業(yè)公章后再上傳至系統(tǒng));

  2.企業(yè)、產品基本信息;

  3.產品彩色照片(前、后、側方向各1張);

  4.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5.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報告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報告或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報告;

  6.產品檢驗報告;

  7.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報告或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報告或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報告或檢驗報告參數頁(推廣鑒定報告或檢驗報告里沒有歸檔參數的,企業(yè)必須提供原鑒定機構的證明材料);

  8.推廣鑒定部門公布的產品所屬品目信息的網址鏈接(如未公布的需企業(yè)提供原鑒定機構的所屬品目證明材料);

  9. 2016年12月1日之前獲得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配套有柴油機的農機產品,必須提供柴油機型式核準證書。如因排放標準從國二階段升級到國三后導致機具型號、配置參數與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和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檢驗報告不符的,還需提供推廣鑒定證書原發(fā)證單位出具的變更審查確認報告或企業(yè)自主變更報告。2016年12月1日之后獲得推廣鑒定證書的農機產品無需提供上述材料;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配套有柴油機的農機產品,必須提供柴油機型式核準證書。

  10.果蔬烘干機產品投檔須填寫果蔬烘干機使用材料承諾(見附件4)并與推廣鑒定報告或檢驗報告(參數頁)一并上傳。企業(yè)在果蔬烘干機安裝完成后應將果蔬烘干機使用材料承諾提交給用戶一份,以便農機部門核實。

  五、相關要求

  1.所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準確和合規(guī),企業(yè)對所填報的信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所填報的補貼產品技術參數、配置、材質、安裝等須與農機推廣鑒定報告、檢測報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廣鑒定證書信息要確保真實、有效。

  3.所填報的補貼產品銷售價格應是本年度銷售的真實價格。

  4.如參數配置、推廣鑒定證書及涉及產品歸檔的其他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須在銷售前以書面形式告知我站。

  5.所填報的品目信息要與農機鑒定機構公布的品目歸屬意見一致。

  6.按照“云南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系統(tǒng)生產企業(yè)功能說明書”要求使用自主投檔系統(tǒng),若因企業(yè)原因造成產品不能歸檔或被歸入錯誤檔次,所造成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yè)承擔全部責任。

  7.投檔結束后將進行形式審核,企業(yè)應及時關注審核信息,對評閱退回的產品進行材料的補充和完善。

  六、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聯系人:蔡仲明況國華

  聯系電話:0871-63647899

  附件:1.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2.云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

        3.云南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系統(tǒng)生產企業(yè)功能說明書

        4.果蔬烘干機使用材料承諾

  云南省農業(yè)機械鑒定站

  2018年8月30日

分享到: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ynagri.gov.cn/
  • 暫無評論
加載更多